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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星火·薪火 10月11日,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、院长何小舟被查。 何小舟,1959年9月出生,常州武进人,泌尿外科主任医师,教授,博士生导师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,获得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全国医德标兵、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、中国医院优秀院长、“最具领导力中国医院院长·创新成就奖”等荣誉称号,还是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,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,常州市首席专家。 1983年,何小舟从苏州医学院(今苏州大学医学院)医疗系毕业后,长期在常州一院工作,在泌尿外科临床、教学和科研工作上深耕近40年,从普通医生逐步成长为泌尿外科主任、医务处副主任、副院长等职。 2004年12月,何小舟正式出任常州一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,他带领全院坚持深化改革,积极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,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等,医院先后成为首批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建设基地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,获得“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”“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”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等多项荣誉。 2019年7月,何小舟在担任院长长达近15年后正式卸任。卸任后,他继续担任泌尿疾病诊疗中心主任,从事专业医疗工作。 何小舟主攻肾脏移植方向,在国内率先开展肾脏移植工作,累计主持完成肾移植手术近1600例。他长期研究肾移植后排异反应、延长移植肾脏存活时间等课题,承担苏州大学医疗系本科理论、临床教学20多年,培养硕士、博士研究生数十名。 他还承担国家级、部省级、市局级科研项目30余项,发表SCI论文50余篇,参编专著6部, 担任江苏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主任委员等职务,研究方向为泌尿外科,擅长肾脏移植、泌尿系统肿瘤、结石等疾病。 2018年12月22日,常州市委、市政府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常州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。会上宣读了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授予“为常州改革开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”称号的决定。 常州一院院长何小舟荣获“为常州改革开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”称号,成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院长,时任常州市委书记汪泉亲自为他颁奖。 免责